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-1997
国家环境保护局1997-07-02发布 1998-01-01实施

 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  本标准从保护环境的需要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,工程设计要求,填埋场入场要求,填埋作业要求,封场要求和污染物排放限值与环境监测等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场所;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物的处置场所。

  引用标准
 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,应按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。
  GB3097-82海水水质标准
  GB3838-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
  GB12348-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
  GB8978-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
  GB/T14848-93地下水质量标准
  GB14554-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
  GB/T14675-93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。
  GB/T1467-93空气质量氨的测定次氨酸钠一水杨酸分光光度法
  GB/T14678-93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
  GB/T15432一1995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
  GB11901-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
  GB11914-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
  GB7488-87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(BOD5)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
  GB7478-87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
  GB7959-87大肠菌值测定多管发酵法

 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环境保护要求
   3.l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,应与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、水资源保护、自然保护相一致。
   3.2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在当地夏季主导民向的下风向,在人畜居栖点500m以外。
   3.3生活垃圾理镇场不得建立在下列地区:
   a.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、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。
   b.居民密集居住区。
   c.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。
   d.地下水补给区、洪泛区、淤泥区。
   e.活动的坍塌地带、断裂带、地下蕴矿带、石灰坑及溶岩洞区。

  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环境保护要求
   4.1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应包含防渗工程,垃圾渗滤液输导、收集和处理系统。
   4.2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防渗层的渗透系数K≤10-7cm/s。
   4.3防渗工程应采用水平防渗和垂直防渗相结合的工艺。
   4.4填埋场基底为抗压的平稳层,不应因垃圾分解沉陷而使场底变形。
   4.5填埋场底最低处应设有集液池(井),其内应设有总管通向地面,并高出地面100cm,以便抽出垃圾渗滤液。
   4.6垃圾填埋场设计应包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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